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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】辦理日本在留卡的地址登錄(住民登録)

剛抵達日本的你,在完成日本入國手續並在機場的入國手續櫃台提交必要資料後, 當場就會拿到在留卡。但由於還沒辦理住民登錄手續,所以在留卡上是不會記載地址。沒有住址的在留卡是不完整且不能使用的, 換言之, 你的日本長期居留手續還尚未完成。

外國人因工作或留學將於日本中長期居住的情況下,就必須跟日本人一樣需要辦理 ”住民登錄”。

這是在日本生活與工作的第一步。

那些是需要辦理住民登錄的外國人呢?

一開頭有提到,需要辦理住民登錄的人是以打算中長期居留在日本的外國人為主。例如: 取得工作簽證且預計在日本待超過3個月以上的人,諸如此類等為此對象。

反之,像是來日觀光(未取得在留卡)短時間停留的人或者是停留時間不滿三個月的人則無需辦理。

住民登錄的對象:
  • 中長期居留者
  • 特別永住者
  • 臨時避難許可者或臨時滯在許可者
  • 因出生過渡滯在者或是因喪失國籍過渡滯在者

参考:住民基本台帳法

而其對象者,日本法律規定在確定住址後的14天以內要進行住民登錄, 記得抽空去你所居住的市區役所辦理。

如非有正當理由超過14天尚未辦理的話, 依據日本法律法也可能會有處以罰金的狀況發生,所以我們應該把租屋~住民登錄的手續當作入國後最優先處理的事。

住民登錄的手續

在你確定居住地並搬入後,就可於居住地當地的市區役所進行此手續的辦理(簡單來說就是在留卡地址登錄)。

所需資料

一般所需攜帶物(必要文件)如下。也可事先到市區町村的官網上確認,讓辦理流程更加順暢。

所需攜帶資料
  • 護照(戶籍全員份)
  • 在留卡(戶籍全員份)
  • 和戶長的關係證明文件(如是家族一同辦理住民登錄時須提供)

關於關係的證明書類, 小孩的話需要出生證明, 配偶則需要結婚證明書等相符的文件。大多可能需要提供日文翻譯, 在此建議你入國前事先準備會更加省時。

還有, 如果請他人或日本人代理辦理手續的話,委任狀和代理人本人身分確認等文件也必須事前準備,要特別留意。

辦理住民登錄手續的場所

基本上關於新或舊地址的轉入/轉出都需到市區役所的窗口去辦理, 但依地區的不同, 在分行或其他辦事處或許也能接受辦理此項業務。所以在出發之前,先確認一下會比較安心。

例如:東京都世田谷區, 在其辦事處就可以進行住民登錄手續辦理。

参考:くみん窓口、出張所のご案内 | 世田谷区ホームページ

試著查詢市區役所的官網, 這樣一來或許能在更靠近你家附近的地點辦理, 在交通上也更為方便。

填寫申請表格-住民異動届

前往居住地的市區役所等機關時, 需要填寫申請表格(住民異動届), 並連同必要文件一併向窓口提出。申請表格的格式會依各市區町村而有所不同, 有些地區會提供英文版。例如: 東京都港區(如下方表格)。

画像引用元:港区役所HP

居住港區的人可於以下網址下載日文版或英語版的申請表格(住民異動届), 其他人也能作為範本參考。

下方舉了一些例子, 當你在填寫申請表格時,常會看到的日文單字 。

日本語(English)填寫時的注意點
氏名(Name)需填入與在留卡一致的姓名
異動事由(Reason of Moving in/out)剛到日本長期居留時, 請選擇「転入」(Moving in) 或「国外転入」 (moving from a foreign country)
続柄(Relationship to head of household)這欄位要填寫「本人」(獨自在外租房子的情況),「世帯主」,「妻」或者是「子」等。※世帯主是指戶長
国保(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)事先和公司(雇主)確認是否有幫你加入社會保險

基本上 , 不僅是名字,申請表格中所有填寫內容都需與在留卡記載的內容一致。

且記得事先和公司(雇主)確認是否需要加入國民健康保險。如果你是來日本工作, 大部分的公司通常都會幫你加入社會保險, 這樣一來, 你就不需重複再加入國民健康保險。

手續辦理所要時間

順利的話, 約30分鐘就可完成手續辦理。但依地點和當天的人潮, 也可能會花到 1〜2 小時。當天預留點時間去辦理可能會比較好。

順道一提, 如果你去了市役所建議最好也一併辦理其他手續(例: 住民票的申請等)。以免之後還要花時間或交通费再跑一趟市役所。

完成手續辦理

完成手續後, 你將會拿到背面有記載現居地地址的在留卡。

画像引用元: 在留カードの詳細

因為這張卡有記載地址和你本人的照片, 往後會常被用在作為身分證明的一個證件。 之後如需變更居住地,新的地址將會追加在舊地址的下方。(舊的地址會被印上刪除線,而當沒有空位可記入時就會再發行一張新的卡)

在日本搬家時ー辦理地址轉出・轉入的手續是必要的

即便辦好住民登錄後, 每當於日本國內搬家時還是須再辦理地址轉出和轉入的手續。

如你要搬家,就要先去舊住所所在地的市區役所進行轉出手續,再拿著轉出證明單去新住所所在地的市區役所進行轉入登記手續。 這樣一來, 才能更新最新的地址到在留卡上。

搬家至海外-必要時需申請再入國許可

如果是搬家至國外的情況, 只能先於市區役所辦理轉出, 如有預計會再度回到日本的話,再申請再入國許可。

再入國許可的手續須於居住地的出入國在留管理局辦理。

参考:法務省:再入国許可申請

但如果是遷出後會於一年之內回到日本且還處於在留期限內的話, 可參照 「視同再入國許可( みなし再入国 )」 的制度, 將可簡化其手續(附有細項條件)

僅需在機場拿取如下方的專用表單(再入国出国記録)並勾選希望再入國後, 再向海關人員傳達你是適用 「視同再入國許可( みなし再入国 )」 的制度就算完成手續, 而你也無需再跑入國管理局辦理。

画像引用元:入国管理局HP

参考:みなし再入国許可(入管法第26条の2) |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
参考:再入国出国用EDカードの様式が変わります

無關國內和國外, 其實只要先記住很重要的一點,就是隨住址變更時就得去政府機關辦理住址變更手續。

總 結

為了在日長期居留而必須辦理的住民登錄, 也常有因地區不同而外語對應環境尚未完善的情況,對此不懂日語的人或許會有些吃力。

這時請懂日文的友人協同辦理是最為方便, 或者考慮取得委任状請日本人代為辦理也不失為一個辦法。